关于对扣留驾驶证后逾期未接受处理的驾驶人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告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朱国军等2人(具体名单见公安交警网,网址:http://www.wzsjj.cn)被扣留驾驶证后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机动车驾驶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
驾驶人姓名 | 驾驶证号 | 违法时间 | 违法事实 | 处理机关 |
朱国军 | 513426199004016712 | 2016.8.25 | 朱国军,于2016年8月25日23时33分,驾驶牌号为赣C024H5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状元石坦桥下处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含量:51mg/100ml)的违法行为被查获,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留。 | 三大队一中队 |
余胡江 | 522424198103031030 | 2016.11.4 | 余胡江,于2016年11月4日19时27分,驾驶悬挂防盗备案编号为JY138913(车架号为103621503015522,电机号为MC60V15030248C30)轻便摩托车(经鉴定车辆)行至机场大道耐宝路口处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含量:59mg/100ml)的违法行为被查获。 | 三大队一中队 |
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