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姚勇实施的交通违法行为送达处罚决定的公告
姚勇,性别:男,准驾车型:C1,驾驶证号码:43072519900827437X,
于2018年4月13日9时37分,驾驶机动车在温州市双南线与六虹桥路交叉路口处实施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实测值:1145千克,标准值:715千克)的违法行为被我大队査证属实。我大队依法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经多种方式送达处罚决定书无果,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送达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大队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处罚决定,可以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温州市公安局或温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77-88629968
联系人:唐警官
单位地址:温州市锦绣路银都花苑现代12幢201室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
2018年7月24日